《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意见(试行)》已正式实施一年多了,确实为有这方面需求的群众解决了一大难题。据小编了解,近期有不少缴存职工在咨询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业务如何办理,那快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提取对象
在荆州市行政区划内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项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
(相关资料图)
提取金额
提取金额不超过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加装电梯费用分摊协议的实际支付费用(不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
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为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项目施工许可批复之日起24个月内。
申请材料
一
申请人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房屋产权是配偶的,提供结婚证);
2.本人荆州市一类银行卡。
二
加装电梯材料
1.县级以上行政部门对本住宅小区加装电梯的施工许可批复文件,由住建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
2.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加装电梯协议(费用分摊协议);
3.实际支付加装电梯的费用发票或专用收据;
4.加装电梯项目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受理审批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至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经审核确认后办理。
(各县市公积金中心及江北办事处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来源:荆州公积金
编辑:王璇/责编:唐万全/编审:张先凯/监制:江敏
出品:荆州广播电视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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